《得到系统后,我爽翻了》 小说介绍

[无女主+系统+逆袭] 谭崇明本来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混子,然而天降系统,从此都市多出了一个谭四爷的传说。 江湖人称“雷神”的牛逼人物,是他随手救下的小弟;掌握深市大半个经济命脉的小赵先生,是他大侄子;深市新任警察局局长,和他还是好朋友…… 对家:敌人这么强大,还怎么打!。书中主要讲述了:[无女主+系统+逆袭] 谭崇明本来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混子,然而天降系统,从此都市多出了一个谭四爷的传说。 江湖人称“雷神”的牛逼人物,是他随手救下的小弟;掌握深市大半个经济命脉的小赵先生,是他大侄子;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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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怎么?干这行儿的,手里还没木仓?”谭崇明淡淡地扫了一眼赵轩诚,像是不太了解深市的样子。

闻言,赵轩诚双目瞪大,满是吃惊,开口说道:“谭叔,深市这边儿对于木仓械的管辖特别严格,而且我也没有什么渠道,搞不来那种东西。”

二人谈论之间,曹管家从门外进来,听见赵轩诚在说什么“木仓械”。

谭崇明刚吃完了早餐,抬头正好和曹管家的视线相撞,四目相对,两人都在各自的眼中看到了打量和试探。

“我吃饱了,上楼换件衣服。”谭崇明直接道。

话罢,直接走了。他今天早晨打开衣柜才猛然发现,里面有十几套颜色、款式、风格都不尽相同的西装。

看了看尺寸,应该是给他准备的。

不得不在内心感叹一句,有钱就是好啊!

真是万恶的资本家!

不过很快他也会是这资本家中的一员了,想想还有些小期待呢!

谭崇明挑了一身儿灰色调的西装,昨晚刚吃了强身健体丸,赵家给准备的西装显得有点儿紧绷。

安排妥当之后才下楼,没有看见赵轩诚,只看见管家正在院子里,给花坛里的花草修剪枝叶。

曹管家听见屋门的响动,猜到是谭崇明出来了。

果不其然,谭崇明走到花坛面前,看着这一坛看似整整齐齐,但其实根茎盘枝错节的花草。

这时曹管家开口问道:“谭先生对修剪花草有研究吗?”

闻言,谭崇明微愣了一下,随即很快便明白过来,露出一抹了然的笑,缓缓开口道:“没有什么专业研究,只有一套自己的方法,如果管家先生嫌弃,谭某可以学一些专业的方法。”

花坛里的花争奇斗艳,正中间有一朵红色牡丹。

曹管家指着那朵牡丹说:“赵爷当年种了这坛子花儿,本来是随手扔下了一颗牡丹种子,但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,牡丹竟然越长越好,可是,赵爷不喜欢牡丹花。”

听了这话,谭崇明眯缝着眼睛,眉宇间藏着一丝难以察觉的狠厉,紧接着从曹先生手里接过来修剪花枝的剪刀,抬手拿着剪刀就把正中间开得正艳的牡丹剪了下来,不咸不淡地说:“不喜欢,剪掉就好。”

曹管家看着谭崇明果断且狠辣的手段,眉眼间尽是欣赏,随即又抛出来另一个难题。

“这牡丹在中间被大大小小的花簇拥着,即便是,没有了花头,它的根茎也还是屹立不倒呀!”

“那就把这坛子花儿全都拔了!”谭崇明给出一个快准狠的解决方案。

曹管家听了谭崇明的回答,一双锐利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,问道:“都拔了?”

谭崇明抬手指了指天上的太阳,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,说道:“这么好的天气,就算全拔了,还能长出更好的。”

这么一回答,曹管家看向他的目光瞬间缓和了许多,哈哈地笑着说道:“谭四爷好胸襟,好气魄,我可当真是老了,没有四爷这么果决。”

紧接着又说道:“我叫曹蓉,代表全体赵家兄弟欢迎谭四爷落脚深市。”

话罢,伸出手要和谭崇明握手,谭崇明笑了笑,谦虚道:“曹先生还是叫我崇明吧!”

曹蓉却摆摆手,不同意道:“赵爷让你到深市绝对不只是帮衬轩诚那小子那么简单,所以对外,你的身份一定要大,要足够能震慑住那帮人。”

见此,谭崇明也只能同意。

二人谈话结束之后回到了客厅,曹蓉上楼把赵轩诚叫了下来,让他陪着谭崇明去云中阁看一看。

云中阁是赵山海当年创建的最大的消费娱乐场所,只不过近些年有些败落,一直被贺维的皇家会所打压。

“曹叔,我不想去,我这脸上的伤还没好呢!出去让人看见了笑话!”赵轩诚哭丧着脸,眼里满是恳求。

伤?

谭崇明闻言,眼里露出一丝笑意,开口道:“我这里正好有一瓶儿好药,给你试试。”

随即,赵轩诚就被谭崇明拉进了一楼的卫生间。

进去之后,赵轩诚坐在马桶盖子上,看着谭崇明从西服裤子里掏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儿,满脸王特发。

搞什么,一个西装裤兜,你还在里面装东西,更重要的是,它为什么没有鼓起来?

谭崇明没有理会他眼里的疑惑。,在赵轩诚脸上倒出一点,用手七上八下地抹开,效果立竿见影。

涂抹金疮药的那块儿皮肤都变白了点儿。

呦呵!效果竟然这么感人?

怎么办,有点儿舍不得给赵轩诚用了。

他感觉脑海里有两个黑白小人儿在斗争。

[这么珍贵的东西,怎么能给别人用呢!]

[可是那不是别人啊,是我大侄子。]

[又不是你亲大侄子,看着比你年纪都大了!]

[就算不是亲的,那也是为了给你接风洗尘才被人打的。]

[什么接风洗尘,又不是我自己要求的!]

……

听着脑海里的两道声音越来越激烈,谭崇明摇了摇头,把自己抽离出来,开口问:“我这药可珍贵了啊!先给你试一点儿,你要是愿意用,就得花钱买!”没办法,他现在实在是太穷了,银行卡里只有一万五。

赵轩诚站起来在镜子里照了一眼,发现淤青真的消下去了,而且那块儿地方好像还变白了。

表情马上就被喜悦替代,高兴道:“买买买,当然要买。”简直是神药哦!

“一口价,二十万。”谭崇明拿着手里的瓷瓶儿看向赵轩诚。

“什么?二十万?这也太贵了吧?谭叔,你便宜一点儿啊!”赵轩诚高兴的表情瞬间龟裂了。

“这药刚抹上去就见效了,二十万真的不贵呀!我卖给别人都要三十万呢!你是我大侄子我才便宜卖的。”谭崇明编的瞎话简直是张口就来,那逼真的表情把赵轩诚唬得一愣一愣的。

最后以十九万五千元的价格,买下了谭崇明手里的金疮药。

不过日后谭四爷手里的金疮药可是一百万的高价都难求,赵轩诚每每想到今天,就觉得他谭叔是对他真好,一百万的药说贱卖就贱卖给他了。

两人处理好之后出了卫生间,曹蓉坐在客厅看见赵轩诚的脸恢复的迅速且完好如初,面上怎么也掩饰不了惊讶。

不过作为一个多年混迹在道上的人,他深知有些事情,知道的越少,活得越长久。

只是惊讶了一下,并没有追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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