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门小说《穿越异世:特种兵他成了铲屎官?》是作者“蒙古十郎”倾心创作,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。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楚雄安东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水里还泡着一片黑乎乎的东西。从脑中的记忆他得知,这玩意儿叫桦树茸。外表类似黑色“肉瘤”一样,形状着实称不上好看。而世代生活在西伯利亚的战斗民族却不这么认为,反而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——森林黄金。桦树茸,又叫桦褐孔菌、白桦茸、西伯利亚灵芝、桦树菇。最常见于桦树上,是一种十分珍稀而名贵的药用真菌。长期饮......

穿越异世:特种兵他成了铲屎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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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安东大叔顺着绳梯爬上树以后,用钥匙打开树屋底部一把大锁。

用力一推,就出现一四方形入口。

随后,他通过入口探出头,向站在树下还在愣神的楚雄招了招手。

楚雄在经过短暂的愣神后,走到树下顺着绳梯往上爬。

进入树屋内部,发现里面虽然空间不大,但五脏俱全。

一张单人木床,一个小火炉。

炉旁有码放整齐的木材。

最重要是在单人木床旁,还有一张木桌,桌面上放有锅子、水杯、油灯。

上面还有用木板固定出的小橱柜。

他打开一看,里面还放有几个瓶瓶罐罐,装的都是像食盐、黑胡椒这些调味料。

安德烈最后一个爬进树屋。

将挡板关上,走到火炉旁开始生火。

看着楚雄惊奇的眼神,安东大叔向他解释。

曾经猎人们在独自进入森林里打猎时候,蹲守猎物往往需要很长时间。

于是就想出搭建这种临时据点。

这样在天色太晚时,猎人们也可以有一个相对安全的落脚处居住。

也避免了在夜里返程途中意外的发生。

楚雄点了点头,接着看到安德烈在生好火之后放下枪。

握着枪把,往枪口里塞入钢珠弹丸,然后又塞入一小块布片,楚雄知道他这是在用布片来固定弹丸和火药。

安德烈又从枪上抽出一根通条,抓起通条往枪口里捅一捅。

最后就是取出引火药,装进药锅。

做完这一切,他拎起枪走到一扇小窗前。

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瞭望起眼前整片森林。

楚雄见状,也取下温彻斯特M70狙击步枪,掏出子弹,叼在嘴里,往弹匣里装填起子弹。

单膝跪地,蹲到另一扇窗前,透过瞄准镜,在森林里寻找起猎物。

就在他刚架起枪不久,就看到一只松鸡从树上飞过。

他果断扣动扳机!!

“嘭”!!

子弹瞬间击中那只松鸡,看着它从半空掉落在雪地上,楚雄嘴角勾起一丝弧度。

感慨自己枪法并没有退步太多。

震耳的枪声吓得正在木桌旁忙着什么的安东大叔一跳。

猛地打了个激灵后,快步凑到楚雄身旁为他打到了什么。

连安德烈都一脸震惊的转头看向他。

“呵呵,打中了只松鸡。”

听到他的回答,安德烈叹了口气,继续目不转睛的寻找起猎物。

而安东大叔则是抽搐下嘴角,最后还是忍不住告诉楚雄一个事实。

“先生,这片森林里松鸡的数量很多,多到已经很少有人去狩猎了......”

楚雄额前顿时流下数道黑线。

格老子!!

本来还想要炫耀一下。

谁承想会是这样一个结果。

看出他的尴尬,安东大叔轻拍下他肩膀,安慰他,第一次狩猎能一枪击中猎物已经很厉害了。

楚雄尴尬的笑了笑。

说了句我明白了,转过头,想着这一次一定要打个大点的猎物给这对爷俩瞧瞧不可。

正想着,又是一声枪响。

但这次,不是楚雄,而是他身旁不远的安德烈。

“我靠,不是吧!!”

他惊讶的看向憨憨的安德烈:“伙计你打到了什么??”

“呃...一只野猪。”

楚雄更加感到汗颜。

俩人放下枪,顺着绳梯爬下山。

先是将楚雄打到的松鸡捡起,挂在腰间,随后走向那头被射杀的野猪。

走到跟前才发现,这头野猪个头并不大。

大概也就有个二三百斤这样。

心思单纯的安德烈向楚雄解释,这头野猪刚才是被他的枪声吓到,然后才从森林里窜出。

凑巧被自己看到后,这才抓住机会将它一枪射杀。

楚雄捂着额头,苦笑着说:“呃,伙计,你还是别解释了,再解释我就要羞愧的钻进雪堆里了。”

安德烈憨憨一笑。

看着他一把将野猪扛起。

楚雄再次感叹这家伙力气还真是大的惊人。

如果让他去学习一些格斗术,比如蒙古博克、俄式桑搏、美式摔跤,肯定能在比赛中取得一个好名次。

或者是稍加训练一下当个保镖,也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
“呵呵,我这是在想什么,怎么会想着让自己狩猎场的猎人去改行呢??”

楚雄摇头苦笑,将乱七八糟思绪抛之脑后,跟上安德烈。

俩人回到树屋下,将野鸡和野猪丢在雪地,回到树屋。

因为生了火的关系,树屋里的温度暖和了许多。

楚雄弯腰在火炉旁烤着冻得通红的双手。

安东大叔这时递给他一个茶缸。

他道了声谢,接过茶缸低头一看,就见冒着热气的水里还泡着一片黑乎乎的东西。

从脑中的记忆他得知,这玩意儿叫桦树茸。

外表类似黑色“肉瘤”一样,形状着实称不上好看。

而世代生活在西伯利亚的战斗民族却不这么认为,反而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——森林黄金。

桦树茸,又叫桦褐孔菌、白桦茸、西伯利亚灵芝、桦树菇。

最常见于桦树上,是一种十分珍稀而名贵的药用真菌。

长期饮用,对身体有着诸多好处。

他吹了吹茶缸,轻抿一口,下一秒顿时瞪大了眼睛。

这味道,不单单是桦树茸。

里面还掺了什么。

略带甜味,有清新的松树香,又有点类似于枫糖的味道。

“味道还不错吧?”安东大叔笑呵呵问道。

楚雄狂点着头,问他这到底是什么。

安东大叔告诉他,这是桦树汁,是他在出来狩猎前从家里带出来的。

“这么好喝的饮料为什么我原来没有喝到过。”

安东大叔席地而坐,笑着说:“过去先生你觉得这些东西太脏,喝了有失你绅士的身份,所以我们就没给你拿出来过。”

“刚我也是看,没有其他的水了,就试着让你品尝一下。”

听到他的解释,楚雄讪讪一笑,心里暗骂前身“贱人就是矫情”。

都穷的快要破产了,还在乎什么身份!!

因为刚刚放了两枪的关系,附近动物都被吓跑。

楚雄三人也在稍微暖和一些后,熄灭了炉火爬出树屋。

扛着野猪,拎着野鸡,寻到车将猎物放入后备箱,便结束了一下午的狩猎生活。

回到家,安东大叔将野猪吊在屠宰车间,开始扒皮去骨。

而楚雄则是在一旁生火烧水,在屠宰车间的大锅里,给野鸡烫水拔毛。

夜晚,他亲自下厨,给安东大叔做了一顿华夏料理。

红烧野猪肉,糖醋小排,野鸡炖蘑菇。

又是将安东大叔一家感动的不要不要的。

同时,三人在品尝过地道的华夏料理后,对楚雄的厨艺赞不绝口。

用餐期间,他们并没有怀疑过楚雄的厨艺。

因为楚雄前身这家伙,为了勾搭小姑娘,可是在烹饪这方面下足了功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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