娶清冷千金后,侯爷将她宠在掌心

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《娶清冷千金后,侯爷将她宠在掌心》,是一本十分耐读的古代言情、甜宠、宫斗宅斗、作品,围绕着主角沈清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,作者是古桃叶渡。《娶清冷千金后,侯爷将她宠在掌心》小说连载中,最新章节第121章 查出真相,作者目前已经写了261158字。

一、作品介绍

《娶清冷千金后,侯爷将她宠在掌心》小说是网络作者古桃叶渡的倾心力作,主角是沈清。主要讲述了:入夜,点灯,今日的秦府下人进进出出忙碌,为着一顿可能会让秦府多一层天恩的晚膳秦夫人空前重视,亲自一道一道盯着出品流水样的珍馐端了上来,微微凉了,下人又拿下去热,桌面一片热气腾腾的饭菜桌席却十分沉寂秦夫人的左手坐着秦水墨,右手却空着,此时秦夫人坐都坐不住,手帕都被绞了几遍因着一个庶女未到,侯爷这席晚膳,竟迟迟未能开始她的脸又黑了好几分秦老爷也有些不安,看了好几眼侯爷沈清好整以暇地坐着...

二、书友评价

作者大大的书籍还在推荐中,读者很喜欢这本书,但是还没有评价哦!

三、热门章节

第109章 马车颠簸 抱在一处

第110章 送一座宅子

第111章 进宫面圣 这是唯一的心愿

第112章 大狱翻旧账

第113章 靖南王的兵马已到京城

四、作品试读


本身这茶坊,还是有一定的隔音效果,但这男人显然是十分激动。

“秦槐这老不死的,很有眼力见,自那小姑娘十二岁起,便每年都把画像送来,这京城我就没见过比她还美的娘子。”

另一道声音响起:“既是如此,怎么未曾听说秦家还有个三姑娘?更别说给她说亲了?”

那道粗声又响起:“这小娘子是个庶女,自然是不得宠的。最重要的是秦槐早给我爹说了,这小娘子就是留给我的,相当于童养媳养着,今年便可以入我宰相府了。”

别人的调侃:“韩公子怕不是吹牛吧,怎么可能一个庶女比她姐姐还漂亮?她姐姐我可是见过的,天生的美人胚子。”

那人急了:“你们别不信!等她进了我的府,带出来给你们玩玩也行。我爹这两日就会去请旨赐婚,再怎么说也是秦府的庶女,做我的侍妾也是抬举了,秦槐想要几分面子,看在他多年用心的份上,我爹就允了他,去破格求这个赐婚。你也知道我们的圣上,为人慈悲宽厚,想必今年内,她就能入府了。”

宰相府?秦书意想起任玲玲编写的那册《达官贵人一本通》。

宰相府,韩大人如今有三个儿子。大儿子韩如林,光风霁月,已娶妻生子,孩子已经八岁有余。二儿子韩如简,混不成器,但已纳了夫人,是工部侍郎刘大人的嫡女,还有数个侍妾通房。三儿子韩如令,还在上学堂。

想必,这就是宰相府的二公子。

她看到沈清低低的嘴型:“韩如简。”

她一个庶女,如何和圣旨抗衡。

若不抗旨,只有入了宰相府,再做打算。

但是一旦入了宰相府,可是有那么好脱身的?

就连一个小小的秦府,当初秦夫人想要刁难母亲的时候,她也没有任何办法。

深宅大院,牢牢的锁笼,一套冰冷的规矩已经在大院里生长了千年,它如同地上长出来的藤蔓,紧紧缠着每一个人。

只是,她没想到,秦槐每年一次的画像,竟是送给了宰相府那个不成器的二儿子。

她还以为,那是每年一次的父亲的关怀。

最后一丝感情也没了。

隔壁吵吵嚷嚷的:“行了行了,到时候圣旨下来,再请你们喝酒,现下,去美锦楼快活快活!”

虽然感谢他们照顾楼里姑娘的生意,但秦书意看了下现在明晃晃的日头,无语。

真是一群烂裤裆的纨绔。

她面前这个纨绔却没有离开。等隔壁的人走完,沈清低声道:“你这父亲,倒是个‘好父亲’。”

秦书意笑了笑:“能为父亲分忧,我还应该感激涕零呢。”

秦槐一手攀上侯府,一手攀上宰相府,真不愧是他,能力虽没有半分,但是卖女儿和拍马溜须的功夫,倒是下了十足十。

沈清看不出喜怒,为秦书意换了一杯茶,道:“刚才这杯冷了。”

她垂眼看着这袅袅的茶烟。

“这墙角,我听完了。”

“你倒是丝毫不在意。”

秦书意拈了块糕点,一口口慢慢吃。

“我也是很想在意啊,可我是个不得宠的庶女,我在意了又有什么用。”

沈清看着她温软的唇慢慢吃着,又不开口向自己求情,突然有些烦躁。

“你不要这么小口小口吃。”

秦书意对他的一点点点点的感激之情荡然无存:“管得真宽。”

沈清拢了拢袖子:“我劝你别计划着杀他。即便你有江湖上的门路,韩大人毕竟是溺爱这个二儿子,他必翻地三尺地找,你不好脱身。”

心事被戳穿,秦书意倒也不恼,问道:“那你有什么好法子?”

沈清似笑非笑地看着她:“昨日和前日,我们已经扯平了,刚才你又欠了我一个人情,你还了,我再告诉你法子。”

秦书意头也不回地就走了,她最讨厌与人讲条件。

沈清坐着没有动,看着她尝过的那杯茶,慢慢凉透,方才离开。

·

华贵的侯府,格外肃静的书房。

这间书房,只有流剑和流光能进。

“一月内,按照一百二十台准备聘礼。”沈清吩咐道。

流光领命便走了。

流剑还站在他面前。

沈清奇道:“你何时喜欢上了在书房里当个柱子。”

流剑艰难地开口道:“主子,您又不喜欢那秦府二姑娘,您干嘛要把她娶进侯府?侯府里,要紧的布置可不少······”

他没有往下说。

侯爷一手把府里布置起来,如若来个不知深浅的女人,破坏了侯爷的大计可怎么是好?

沈清冷哼:“你又知道我不喜欢了。”

流剑道:“我当然知道了,主子连看都不看她一眼。”

沈清瞟了他一眼:“你倒是有眼力见。”

流剑看得出主子并不生气,于是得意道:“那当然,我可是跟了主子十几年,主子对那个秦家二姑娘根本没感情。”

出去的流光又回来了,手上拿着一个提篮。

流光行礼道:“主子,这是秦府二姑娘送来的,亲手做的鲍鱼鸡汤,说是如今入秋了,给侯爷补身子最好。”

沈清正在查地图,便道:“给追风吃,以后都不用来回我了。”

流光悄无声息地退下。

流剑喜滋滋地想:果然是自己猜中了侯爷的心思,侯爷就是对那个二姑娘根本不感冒嘛。姑娘亲手做的羹汤,自家主子压根不稀罕,还要拿去喂追风。

不对,那为什么还要准备最高规格的聘礼——一百台聘礼红妆呢?

流剑带着迷惑,回到了书房门口值守。

一道信鸽的飞影落入房内。

“备马点人,苗疆的人有了踪影,在西郊三十里处。”

沈清沉着脸,长腿迈出书房,流剑赶紧跟上。

侯爷查了两年,终于有了踪迹!

暗夜,三十马匹带着黑色夜行衣的尖兵往城外疾跑。

入夜,城门已经紧闭,门官正在熟睡。

被晃醒的时候,他正要破口大骂,看到侯府的令牌从夜行人的衣袖里滑出,他骨碌爬起来,毕恭毕敬地开了门。

为首的人,面目俊美,但眼神肃杀,不是沈清又是谁?

门官登时就醒了神,跪下行礼,直到一行人消失在了城门之外。

······

西郊三十里,山洞。

苗疆的银饰洒了一地,横七竖八的尸体也是,满地的血迹也是。

剩下最后一个苗疆女人,沈清一身的血,把剑封住了她的喉咙。

粘稠发黑的血液,从剑锋上往这女人的身上滴。

“你也不说,是么?”

沈清阴冷的声音仿佛是地狱爬上来的魔鬼。

女人的眼眸却闪烁着迷恋和兴奋的光芒:“这张手帕上,是‘忘天’。”

“‘忘天’是慢性蛊毒,无人能够查出,但是要下‘忘天’这种蛊,需要天山雪莲、武夷土、龙涎香才能制,而且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才能种蛊成功,一旦种下,就是死结,无人可解,我们苗疆的蛊王也不行。”

七七四十九天。

这苗疆女人,为了活命,成为了第一个开口的人。

沈清会遵守自己的诺言,饶她不死。

“你滚吧。”沈清收起了剑。

女人却慢慢爬到了他的脚下:“侯爷······亭儿背叛了苗疆,若是您放我回去,我就是死路一条。”

她抬起头,眼睛里全是顺从。

沈清微微一笑,俊逸无双,却被脖子上一抹别人的血,带上了一丝邪性。

“你死不死,和我有何干系。”

望着一行人离去的背影,苗疆女子艳丽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冷毒的笑。

用了这么多条性命,还是没能套住你。

沈公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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