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浪江湖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,作者风吹不散3把人物、场景写活了,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小说主人公是千岭魔琉璃,《流浪江湖》这本流浪江湖,千岭,玄幻言情,古代言情,武侠 的标签为玄幻言情、古代言情、武侠并且是古代言情、类型连载中,最新章节第12章 最后的比试,写了3.4万字!

一、作品介绍

《流浪江湖》小说是网络作者风吹不散3的倾心力作,主角是千岭魔琉璃。主要讲述了: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江湖最逍遥,尽英豪 。 江湖最寂寥,故人少 。江湖是把刀,心存侠义, 曲直自明了。...

二、书友评价

作者大大的书籍还在推荐中,读者很喜欢这本书,但是还没有评价哦!

三、热门章节

第4章 萌芽

第5章 无双

第6章 第一天结束

第7章 第二天比试

第8章 打败道光

四、作品试读

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江湖多纷扰,江湖多传说。

千岭山庄名为千岭,可不是浪得虚名。

山庄建在主峰之上,周边是大大小小近千座山峰环绕在周围。

非武功高强之人不得进入。

奇就奇在传说中这千岭山庄的庄主自身并无武功,只一手医术出神入化,引得江湖之人竞相拜访。

阳春三月,桃之夭夭,清俊的小侍看着面前的桃花林,灼灼其华。

他举起手放在嘴旁,向着里面大喊:“庄主,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108位好汉了!山庄的大门都要被敲碎了,要不要出去见见那些勇士们?!”

“不要。宝玉,让庄外的人回去吧。”林子中传来清冷的声音。

宝玉嘴里嘀嘀咕咕:“又要想办法打发走,这次想什么借口呢,也是没完没了了,天天来人”。

桃花林中,掩映间有一红衣少女躺于桃树树干之上,仿佛桃林仙子一般。

但是手里还不合时宜的捏着一束桃枝,脸上是一副被人打断睡眠后的气恼,“一天天的扰人清梦,我能出去才怪呢!啊,梦里什么都有。”说着又闭上了眼睛。

“请问这位小公子,千岭庄主何时才能出来与我们相见呢?”玉面书生陈瑟作揖道。

旁边还跟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秦壮壮,手里拿着一把大铁锤。

宝玉站在山庄门口,现在这世道书生和莽夫更配吗?

他摇摇头,搞不懂,搞不懂。

“我家庄主她老人家最近身体抱恙,痔疮犯了,不便见客,还请两位回吧。”

壮壮一听,不对劲呀,“你家庄主不就是神医吗,痔疮这种小病不是手到病除的嘛!”

宝玉没想到壮壮看着五大三粗,竟然还挺聪明。

“哎,痔疮不是病,疼起来要人命呀。你是不知道呀,这医者不自医。我家庄主为了山庄的建设劳心劳力,这不就引发了内疾,嘤嘤嘤……”

宝玉一边说还一边啜泣并擦了擦脸上并不存在的眼泪。

庄主对不起了,小的我实在是没有理由了,只能出此下策,还请庄主不要怪我呀!

“啊,横看成岭侧成峰,远近高低各不同,千岭山庄果然是名不虚传。”

随着小学生都会的一句古诗,手持一把折扇,身着青色长袍的人缓缓走来,手摇折扇显得丰神俊朗。

那人冲着宝玉露出八颗牙的职业假笑。“在下清山派陆川,想要拜访庄主,请问是否可以劳烦通传一声?”

宝玉抬头冲秦壮壮他们的方向努了努下巴,“他们也是来见我家庄主的,不然你们一决胜负?这可是不能雨露均沾呢,毕竟我家庄主只有一个,这见谁不见谁……”

陆川这才看向旁边,“哦,我说是谁,原来是莽夫家的傻儿子和他的玉面小娇妻,你们不在你们虎凤盟待着,出来干啥来了?”

不等两人回答,陆川折扇一开,故作风流的扇了扇风,“说来也是搞笑,虎凤盟历代讲究一虎一凤,相辅相成,奈何如今两位同为男子,结尾秦晋之好,也是祝百年好合了。不过,今日来此又是为何?”

说着刷的一声又关上折扇放在手心,假装低头沉思了一秒后抬起头来说:“哦,哦,我知道了,最近江湖盛传贵盟盟主中了毒,叫啥暗风掌,这破名字,还没好?”

脸上那欠揍的表情着实有点影响颜值,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。

听到这一段单口相声,秦壮壮气的抡起大锤就想砸上去,被陈瑟拦住。

陈瑟访反问:“那陆公子又缘何来此?清山派陆掌门难不成还没有仙逝吗?这活的时间也太长了。俗话说,千年的王八,万年的……,这活太长也不是什么好事,容易被人说成老不死的!”

这玉面书生看着文质彬彬,说起话来那可是嘴下不饶人。

也难怪他拿此作文章,那清山派陆清风,也就是陆川的父亲练的是道家养生功法,加上清山派风景气候适宜,自然活的长一些。

宝玉站在门口一脸八卦的看着他们吵,就差拿把瓜子了,津津有味。

不过,气氛剑拔弩张的三人最后还是将视线又转到宝玉身上,陈瑟上前一步,“请问庄主的痔……病何时才能好呢,在下实在是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要求助于庄主。”

宝玉后退两步,站直身子说:“哪有准呢,可能一直也好不了,也可能下一秒就好了。”说的理不直,气不壮。

“咳咳”千岭突然出现在宝玉身后,也不知道扒墙头听多久了。

早在宝玉说到痔疮的时候就忍不住想出来堵住他的嘴。

宝玉赶忙让开,“你看,庄主的病这不就好了吗”。

江湖上有且仅有一个千岭山庄,而世上也只有一个风千岭。

这话可不是空穴来风。

红衣飘扬,眉目如画,青丝及腰。

面容精致的仿佛是上天的亲闺女,让人不禁感叹女娲的不公平,别人长的随意的都像是随便甩的泥点子一样。

“三位,请抬头往上看。”三个人齐刷刷的抬起了头,天上乌云密布,有风雨欲来的感觉。三人若有所思,却又听千岭说道:“今天天气多云转小雨,确实不适宜见客,但今天各位见到我即是因。只能说一切都会在论道大会上有个结果。”

说着转身而去。

说来也是他们三个倒霉,在一个这么适合睡觉的天气里来千岭山庄门前非得见庄主。

世人皆知,就算魔教万花宗携手十二魔教洞府攻上正道之首万剑山,也不能打扰千岭山庄庄主风千岭的睡眠。

三人看着关闭的庄门,知道自己是白跑一趟。

无奈只能下山去,等待七日之后的论道大会了。

“庄主,庄主,”嫣红小跑着到风千岭身旁,“庄主,奴婢听说您要去论道大会?万剑宗邀请各大门派去参加,唯独没有给您寄帖子,这明摆要把您拒之门外。”

千岭叹了口气,“那就更要去了,三年前那群人就满嘴的江湖道义,当时让我一个无名之辈拿了魁首,这次不想我参加,做梦!我偏要去趟趟这趟浑水。”但是风千岭心里想的是风雨欲来,魔教要出世了。

“教主,您手里的是什么呀?论道会的请帖?!不是没有给您寄吗?”嫣红探头望着风千岭手中的帖子。

“这个是我捡的,运气好吧。”风千岭一脸的骄傲。

嫣红的头上一群乌鸦飞过,谁会把这么重要的请帖乱丢。

“庄主,你不会是偷的吧……”

风千岭一脸的不赞同,“习武之人的事情能叫做偷吗!”

风千岭打开看了一眼,还是三年前那老套的说辞:论道大会将于三日后举行,现诚邀广大英雄好汉到万剑宗参加,届时将选举出新的武林新秀奖得主与武林魁首,具体奖品以到场后万剑宗的通知为准,请准时参加,过时不候,以上。

“呵,这帖子还是和往常一样的无聊,这不就是解释权归举办方所有吗?!”

千岭无奈的看着手里的帖子,“那群道貌岸然的老家伙们还是和三年前一样,真是一点新意都没有。”

她转头,“嫣红,跟姹紫说收拾收拾,我带你们去万剑宗凑凑热闹去。”

嫣红高兴的喜不自禁,终于可以出山庄玩了,“好的,庄主,我马上去。”说着就跑远了。

千岭走进书房,对着空气说:“陈十,这次去万剑宗叫上暗门六部一同随行,这江湖又要不平静了。”

暗处闪现出一个人的影子,“遵命,主人。”

见千岭摆了摆手后又消失不见。

暗门六部,由六个人组成。像是影子一样,每个人都身怀绝技,只在需要的时候出现。

千岭说完便斜倚在椅子上,翻开了手中的话本。

诶,这个叫《我与蛆有个爱情》的画本有点意思,不错不错。

宽阔的道路上,两旁是郁郁葱葱的树木,一辆不容忽视的马车慢慢悠悠的行驶着。

整个马车通体是用沉香木打造,车厢和车身的花纹还是鎏金的,显示着主人的低调奢华有内涵。

“庄主,你看那片花,真好看,我能不能去摘一朵?”

嫣红掀开马车的窗帘,指着外面的一片五颜六色的小花,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瞧着千岭。

千岭看也没看,维持着高冷的人设,“路边的野花不要采,你怎么知道不是食人花呢。你看看人家姹紫,上了马车人家就老老实实的。”

嫣红吐了吐舌头,这说的是花吗,这说的不是当初的那个人吗!

姹紫从糕点中抬起头,嘴上还带着残渣,一脸迷茫的看着两个人,怎么了,她好像听到了自己的名字。

嫣红无奈的看了她一眼,“吃你的吧,庄主说你能吃是福。”

姹紫迷茫的点点头,不过,庄主夸自己了,好开心。

三年前,千岭初出茅庐,初入江湖。

她的师傅乃是无极道人,一手医术江湖之中无人能及,但是一直并未招收徒弟继承自己的衣钵,直至遇到了千岭。

那时候大雪纷飞,千岭一个小婴儿被遗弃在了无极道人的兼桑山下。

无极道人捡到她的时候,千岭的小脸已经冻得发紫,整个人像个霜打过的茄子一样。

无极道人叹了口气,抱起千岭,操着一口流利的山东话嘟囔着:“造孽呦,这是哪个潮巴(傻瓜)大冬天的还瞎扔东西,真难揍儿!”

虽然嘴里不停的骂,但是抱起千岭的动作小心翼翼。

就这样,无极道人开启了又当爹又当妈的养娃之路,“你是越过千山万岭来到我这个老家伙身边的,你就叫做千岭吧。”然后辛辛苦苦把千岭拉扯到了现在。

无极道人一身的医术都传授给了千岭,小时候的千岭身体很不好,在雪地里被冻得留下了病根儿。

无极道人一针一针的把千岭救了回来,并养的白白胖胖。

千岭也是意外的根骨奇佳,别人需要修炼十年才能有的内力,千岭只需要一年。

所以千岭18岁就有一百多年的内力,还不用说千岭十分的刻苦,冬练三九,夏练三伏。

刚学医术的时候为了知道金针入穴的实际感受,并能准确的找到穴位,她扎的自己身上都是红点点,不知道的还以为受到了什么非人的虐待。

千岭学成后,无极道人赶紧把千岭叫过来。

语重心长的对千岭说:“千岭呀,师傅如今也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,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你该下山去磨砺一下自己了。”

说着拿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套金针,用极其标准的普通话语重心长的交代千岭,“这套金针给你,出门在外要小心不要伤害到别人,对待弱势群体要友好一点,晓不晓得呀!”

千岭觉得师傅的前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,后一句话选择性的听不到。

自己又不是什么人间大杀器,而且人美心善,怎么会在江湖里胡作非为呢,师傅他老人家总是瞎担心。

翌日,千岭满怀壮志的下山入世了,走之前还带走了无极道人珍藏多年的酒壶。

那个酒壶无极道人都没有舍得用,每天拿在手里,酒壶已经被盘得包浆了,亮的一批。

千岭到了山脚后掐指一算,东方紫薇星现,南方天狼星式微,但也没有多暗淡,不好搞不好搞,就朝着西方踏上征途了。

要说为什么不去北方?北方,北方作者说暂时不想去。

要不说人算不如天算,走到忘羡山附近,好巧不巧的遇上了从山上下来一波黑衣人强抢民男。

那到手的英雄救美男的戏码千岭怎么能不参与,江湖儿女就要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。

只见被追的那个男人深蓝色的外衣已经破破烂烂,看样子还受了伤,跌跌撞撞的往前跑。

一群人拿着刀在后面追,真是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,狐朋狗友,狼心狗肺。

很快,那群黑衣人把那个男人围了起来,“魔琉璃,把东西交出来,你们魔教都没了,你拿什么反抗!”

千岭运起轻功,飞上前去,踏着一个黑衣人的头翩然落地,把美男护在身后,“你们是何人,竟然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之下强抢民……美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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