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带手机逃荒,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》 小说介绍

(空间+爽文+宠妻+驭兽)胖妞金毓见义勇为身死,穿成柔弱农女在逃荒路上差点被难民分食。 好在老天长眼,让她的手机跟着穿来了,还拥有了神奇功能,能购物,有灵泉空间,电量永远满格。 不但如此,她还有一个定有娃娃亲的未婚夫,能文善武,养家做饭洗衣宠妻样样会。 手握手机,带着未婚夫,找到亲人,逃荒路上,因为娇弱,金毓被娇养成了团宠。 哭包老爹:“小毓,生意让爹来做,你躺着数银子就行。” 魁梧老娘:“闺女,饭菜娘来做,你坐着吃就行。” 憨厚弟弟:“大姐,种地交给我,你看着就好。” 凶悍妹妹:“大姐,坏人来了,你躲我身后,我来打飞。” 毒舌糙汉:“娘子,极品我来怼,渣渣我来虐,崽崽我来带,你负责貌美如花。” 金毓:“......” 忍无可忍,一把抱起大树,我一点都不弱! 后来,金毓发现,她家汉子居然是重生的! 再后来,金毓带着家人们隐居世外桃源,开农庄,建鱼塘,造果林,还用灵泉圈养了山里的各种小动物们。 此文不修仙,无宫斗。。书中主要讲述了:(空间+爽文+宠妻+驭兽)胖妞金毓见义勇为身死,穿成柔弱农女在逃荒路上差点被难民分食。 好在老天长眼,让她的手机跟着穿来了,还拥有了神奇功能,能购物,有灵泉空间,电量永远满格。 不但如此,她还有一个定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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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日烘烤大地,河床裂开道道狰狞的口子,干枯的槐树下,有两个男人在用石头磨菜刀,他们身后躺着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裙的女子。

“小丫头长得挺白嫩的,可惜太瘦了,没什么肉。”

“将就点吧!这年头像这种货色也不好找,烤了味道还行。”

“这手跟鸡爪子似的,剁掉直接丢了,浪费柴火。”

“嗯,手脚和头都不要,要身子就行了,你来砍,我去生火。”

“……”

金毓迷迷糊糊中听到了这样的对话。

气得心头冒火。

鸡爪子?

呸!姐的爪子明明是胖乎乎的大肉手,去你丫的鸡爪子!

咦?不对,我不是死了吗?怎么还能听到说话声?

她猛的睁开眼,天上的烈日强光刺得她下意识的又把眼闭上,闭上又试着睁开。

然后就看到一个打扮奇怪的男人走到她脚边,举着菜刀要砍她的脚,磨得锃亮的刀锋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刺眼的光。

金毓顿时吓得灵魂归位,啊的大叫出声。

“我去你m的杀人魔,死了都不放过我!”居然要把我分尸,破骂出声的同时,她用尽全力抬脚一踹。

“啊!”男子刚准备挥刀而下,猝不及防被踹中裤裆,脸色瞬间扭曲,菜刀往后一扔,捂着下身倒在地上蜷缩着惨叫。

他的同伴正在身后的枯树下生火,扔出的菜刀冲着同伴飞了过去,砸到同伴头顶的枯树上,一个反弹,落下来砍中了同伴的脑袋,同伴惨叫时往前一扑,扑倒了刚架起来的火堆,张开的嘴巴被一根尖木棍刺穿,鲜血四溅。

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。

金毓听到惨叫声快速扭头望去。

就见一个古装男人头上顶着菜刀,嘴里插着一根木棍从后脑刺穿,满嘴是血痛苦的在地上挣扎了两下,没了气息。

死相甚是吓人!

也甚是倒霉!

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是这么个死法。

一双眼睁得老大,死不瞑目的看着男子这边。

男子却毫无所觉,下身太痛,他还在捂着裤裆嗷嗷嚎叫。

“啊!死人了!”金毓却被刺激得更加清醒了,猛的从地上坐了起来,一动之下才发现自己虚弱得要命,饿得胃里泛酸,嗓子干哑似火烧,脑袋一阵晕眩,差点倒回地上。

她忙用右手撑地,抬起左手揉着脑门。

“头好晕,咦,哪来的鸡爪子?”晕头晕脑中,金毓看到了自己的手:“不对,这是手?”

脏兮兮瘦得脱相只剩一层皮的手,比鸡爪子还丑。

这是她的手?

金毓吓了一跳,忘了死人的恐惧,连忙查看自己的身体。

一看之下才发现,鸡爪子真是她的,她胖嘟嘟的手不仅变成了鸡爪子,腿还瘦成了竹竿,全身都瘦得要命,胸平得跟飞机场似的。

正疑惑的时候,脑袋忽然传来一股刺痛,无数记忆排山倒海般汹涌而来,耳朵里一阵嗡的长鸣声,直达脑海,令她痛苦万分。

“痛死我了!啊!”

金毓痛得在地上打滚,惨叫的声音沙哑无比,犹如鬼附身。

还在惨叫的男子被她的异样吓了一跳,以为诈尸见鬼了,忍着下身的痛楚往后爬,爬着爬着,手碰到了一个东西,扭头一看,竟是同伴死不瞑目的尸体。

“啊!”男子一声大叫,颤抖着手去探同伴的气息,发现对方气息全无,吓得连滚带爬的跑到一块石头后面瑟瑟发抖的躲了起来。

金毓在地上滚了两圈,接收完记忆后,脑袋就不痛了。

她吃力的爬起来,喘着粗气坐在地上,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:“我特么的居然穿了!”

她是现代身高168cm的两百六十斤大胖妞,父母早亡,因为胖从小备受嘲笑排挤,但她不自卑,为了生活,为了不受人欺负,她努力学习,变强,挣钱。

熬到三十五岁,买了别墅,有了千万存款,想要过幸福生活的时候,她得了癌症,只剩一个月可活。

气得她半夜买醉,手拿酒瓶路过一个巷子口,看到一个男人在欺负女人,酒精上脑就过去见义勇为。

哪知男人竟是新闻里说的杀人魔,她用酒瓶砸破对方脑袋,再用体重优势扑过去给了对方一个泰山压顶,压死了杀人魔,自己却也被杀人魔刺了一刀,然后嗝屁了!

原以为死翘翘后会进阎王殿,没想到穿越了。

原主也叫金毓,乃赤云国林州府大坪村人,十五岁,是个病秧子,有父有母,有一双弟妹,还有爷奶叔叔婶婶堂兄堂姐一大堆。

天福十六年,北方发生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旱灾加蝗灾,灾难已有两年多,田间颗粒无收,百姓存粮殆尽,为求生机往南方大迁移,一路上啃树皮,吃草根,严重者易子而食,仿若人间地狱。

原主一家同族人一起离开林州府才七天,就被一群流寇和流民挤散,二叔嫌她病弱是累赘,趁乱把她打晕丢到了路边,醒来后家人们都不见了,她狼狈的寻找了一晚上,累倒在枯树下,没多久就饿死了,然后来了两个男人,要把她剁了烤了。

金毓气得哆嗦起来,残害亲侄女,她的二叔真是禽兽,人吃人的事儿她只在电视上见过,这会儿居然见到真的了,自己还差点被吃了。

狗老天,本胖妞见义勇为身死,你给穿越也不给一个好一点的地方,居然让本胖妞穿越到这么个不毛之地,金手指也没有一个,果然好人没好报,本胖妞恨你一辈子。

上辈子胖得要死,得了癌症,这辈子瘦得要命,病弱无比。

现代女人追求瘦,以瘦为美,可这里却是追求丰满,像原主这样的皮包骨,那就是个丑八怪。

胖也丑,瘦也丑,她太难了!

躲在石头后面的男子见金毓坐在地上发呆,仔细观察了半会儿确定她不是鬼,便狰狞着一张脸冲金毓跑过去。

“臭丫头!装神弄鬼的吓老子一跳,还害死了我的兄弟,我杀了你!”

他恶狠狠的骂了一声,从同伴的脑袋上拔下菜刀,大步过去冲着金毓挥刀而下。

刚融合完记忆的金毓吓得瘦脸大变,啊的大叫一声的同时,在地上滚了一圈,再一脚踹中男子的膝盖窝。

为了不被欺负,她学过武术,虽然胖,身形却很灵活,力气也比一般女人大,踹人小意思了。

然而。

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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